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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老赖”反悔 法院强迁

保定晚报  2017-05-05 11:58

[摘要] 银行借贷逾期不还,法院审结了借款合同纠纷案,依法将“老赖”抵押的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 房价上涨了,被执行人以想赎回房产为由阻挠执行。

银行借贷不还,法院审结了借款合同纠纷案,依法将“老赖”抵押的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 房价上涨了,被执行人以想赎回房产为由阻挠执行。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对阻碍执法者予以司法拘留,并将涉案房产进行了强制搬迁

2013年6月8日,高碑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与刘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5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3年6月8日至2014年5月27日,同时约定了贷款月利率及还款加收利息百分之三十的罚息等条款。合同签订当日,刘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高碑店市白沟镇的一处房产抵押给信用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4年1月9日后,刘某拒绝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不还本金和利息,还充当起了“老赖”,信用社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对此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后认为,原告高碑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与被告刘某之间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刘某未按约定及时还款,构成违约,故应承担违约责任。2015年5月7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50万元及2014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27日的利息和罚息,原告对被告位于白沟镇抵押的房产在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能履行法院判决,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

刘某近日发现周边县市房价有所上涨,便以想赎回房产为由,拒绝搬出已经完成拍卖的涉案房屋。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充分考虑执行难度,该院执行局长亲自带队,出动警力十余人。在搬迁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以堵门、拉扯执行员、吵闹等恶劣行为阻碍执法。执行干警对无理取闹人员进行耐心说服教育,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对阻碍执法情节严重的一人予以司法拘留。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的亲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最后自行完成了搬迁。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类似案件今后还会增多,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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