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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土地补偿公告,最高11.6万/亩!

保定特价房2023-08-08 17:39:39来自北京市

这篇文章是关于保定市北店乡西林水村和白团镇辛庄村征收土地补偿的公告。根据公告,征收范围包括村庄周边的土地,并将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建设。征收的土地面积分别为2.8299公顷和2.5500公顷,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1.6万元。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收到补偿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同时,被征地的农民将通过货币补偿和社保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的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天内。

北店乡西林水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7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二、土地现状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829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三、补偿方式与标准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151.5万元/公顷,计428.7298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及村民住宅。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发[2020]5号、冀政[2008]132号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社保费。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林水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6日。特此公告。联系人:高云建  联系电话:7961166  地址:北店乡人民政府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8日

白团镇辛庄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17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二、土地现状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55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三、补偿方式与标准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174万元/公顷,计443.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及村民住宅。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社保措施:根据冀政发[2020]5号、冀政[2008]132号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社保费。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辛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6日。特此公告。联系人:郭盼  联系电话:7107082  地址:白团镇人民政府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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