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122个、38797套,比省下达的年度保障房建设目标(37890套)高出2.39个百分点;竣工项目共42个、20037套。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122个、38797套,比省下达的年度保障房建设目标(37890套)高出2.39个百分点;竣工项目共42个、20037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土地、资金、选址和工程建设等关键问题。制定下发了《保定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保定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计划》、《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保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为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按照有利于市场接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保障房建设“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市安居办、市安居办各成员单位、市房投公司(广惠开发公司)、社会开发企业等四方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保障房建设项目运行和管理。项目建设中政府取得的利润和出售所得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再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积极破解融资瓶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城市为契机,
制定了《保定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项目评审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保障房建设质量“十项制度”,强调“五个严格”,即严格规划设计、严格建设程序、严格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全过程监管,各环节严格把关,提高监管水平。
周密组织廉租房分配。出台《保定市兴华苑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打分、排序和公开摇号,实行保障计划和房源、申请规则、审核过程、配租配售阳光办理、阳光操作。建立入户走访制度,严格准入资格审查,完善纠错退出机制,确保廉租房分配到真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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