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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专家给您细说道

保定晚报  作者:□记者 邱恩宇  2015-01-30 09:13

[摘要] 障需要维修,物业和社区牵头下请居民签字,动用维修资金;前几天区住建局又打来电话,征求单元里每位业主的意见。

交多少、啥时交、怎么用、如何续?这些和自家房屋关联重大的事,您知道多少

家住北城的市民刘先生入住小区四年,去年下半年头一次接触到了自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因为楼道对讲门故障需要维修,物业和社区牵头下请居民签字,动用维修资金;前几天区住建局又打来电话,征求单元里每位业主的意见。

只在购房时交过这笔费用的刘先生致电晚报热线,说实在没想到维修资金的启用需要这么多程序,但也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份资金的使用知识。

如今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在交房前都会缴纳这笔费用,也有人称它为公共维修基金

和刘先生一样对这些钱一无所知的市民想必不少。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底应该交多少、能用在何处,又是如何申请启用的?当这笔钱用完后能否续缴、二手房交易时是否也需缴纳?1月27日,记者带着问题来到住建局物业处,邀请专业人士进行了细致解答。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怎么交、交多少、余额如何查?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对于交费环节,目前我市现行的政策是,购房者按购房款价格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我市自2002年起开始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累计总额达4.3亿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这笔“巨款”存在银行中产生利息净,转做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居民如想知晓自家维修基金剩余情况,可前往住建局物业处查询。

维修基金啥时能用、如何启用?

小区公用部分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超过保修期修理的,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例如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五年等。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均可提出申请启用维修基金,对住宅楼房共用部分进行维修。需有三分之二居民和三分之二专有面积使用者同意,维修基金才能拨付使用。

用完之后怎么办?

卖房时是否涉及?

公共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多集中在售房10年后,所维修的部位多为屋面防水或电梯。由于公共维修基金是按总房款的2%来收取,而2002年时房价较低,如今个别小区的这笔钱已经用完。目前我市公共维修基金系统正在升级,待升级后居民可自行缴纳维修基金。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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