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2日从河北省高院获悉,河北、北京、天津三地高级人民法院11日正式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今后,对查封、冻结、拘留等执行措施,京津冀三地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办理,实现三地办案“同城效应”,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据新华社石家庄3月12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12日从河北省高院获悉,河北、北京、天津三地高级人民法院11日正式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今后,对查封、冻结、拘留等执行措施,京津冀三地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办理,实现三地办案“同城效应”,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协议明确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包括委托调查(查询),(轮候)查封(冻结),续封(冻),解封(冻),扣划存款等法律文书的送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上述事项,执行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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