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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公积金有新政 贷款限额提高至50万元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2015-08-13 17:57

[摘要] 浔阳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即日起,我市又有一批公积金新政开始实施。其中,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等。

浔阳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即日起,我市又有一批公积金新政开始实施。其中,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等。

1、贷款高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为支持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根据我市商品房价格水平,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具体为:

1、 城区(含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从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从25万元/户提高至40万元/户。

2、各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从30万元/户提高至40万元/户、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从20万元/户提高至30万元/户。

2、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商品房房租条件放宽

相比之前政策,此次对公积金支付公租房、商品房房租的提取条件、材料都有所放宽,并明确了提取额度。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1年;3、提取人及配偶未在本市通过提取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业务的。

提取额度: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实际缴纳房租总额;2、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市区(含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每年高提取7200元;各县(市)每年高提取3600元。

申请材料: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公租房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如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另需配偶方提供《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及婚姻证明。2、租住商品住房:《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提取人及配偶名下在本市无房产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提取人及配偶户籍在九江市 区域内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户籍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有效期为一个月);提取人及配偶户籍地在九江市以外的,无房证明只需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有效期为一个月)。

职工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以前年度租房未提取的,不累计提取。

3、购房贷款可申请“商转公”

职工因购建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即“商转公”。

“商转公”须有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所欠商业贷款余额,且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限;贷款期限不超过申请时商业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且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长年限为限;同一套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暂不办理“商转公”。

4、5年内再次购房、缴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提取公积金

职工购房或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时,经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不过,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结清贷款余额。

取消原“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后,5年内再次购买、建造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制。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时,除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在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之和。

5、贷款期限退休年龄多可延长5年

根据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为30年。此次政策明确,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比如一男性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为35岁,原来多可申请25年,现在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长期限仍为30年。也就是说,该名男职工如果贷款时年龄为34岁,则可延长至退休后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6、外省缴纳公积金符合条件可在九江买房

此外,启动省外异地贷款业务。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在外省工作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外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 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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