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出租车经营 出租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网约车经营 对网约车经营行为作出了全面规定,特别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提出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
详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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