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于2015年12月24日17时至2016年1月1日8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及贷款审批、发放业务,2016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
本报讯(记者刘澜)为便于年终结账、对账,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可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于2015年12月24日17时至2016年1月1日8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及贷款审批、发放业务,2016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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