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3日,保定国土局公布了四则征地告知书,内容显示,将征收位于金庄乡、南奇乡的141亩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
9月13日,保定国土局公布了四则征地告知书,内容显示,将征收位于金庄乡、南奇乡的141亩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详情如下:
征地告知书
东金庄乡东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你村村东,东至东金庄村地、南至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西至东金庄村地、北至东金庄村地,面积约为0.298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330万元(每亩22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2日
征地告知书
东金庄乡东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你村村东,东至东金庄村地、南至东金庄村地、西至东金庄村地、北至东金庄村地,面积约为1.702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330万元(每亩22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2日
征地告知书
东金庄乡银定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规划绿化带(国有土地)、规划道路(国有土地),南至保定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西至银定庄村地、东金庄村地、西康各庄村建设用地、保定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北至东风东路的土地及保定市铝门窗厂,面积约7.911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其中商服用地4.09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2.67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140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3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3日
征地告知书
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蛮子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北至蛮子营村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大车辛庄村地、东至西二环路、西至蛮子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333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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