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通报,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河北廊坊中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侨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市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月22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河北廊坊中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32起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河北廊坊中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侨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市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龙兴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农业大学教学试验场、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衡水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州景奥商贸有限公司、辛集市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华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唐山富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东大日化有限公司、保定学院、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违法预售商品房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河北陶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维多利亚广场分公司、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怡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外,北京鸿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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