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2017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征收满城区眺山营村、南陵山村国有建设用地3.5548公顷,约合53.322亩。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9.7685亩,公共服务用地33.5535亩,补偿标准在8万元/亩。保定市2017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眺山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
(东至:眺山营村地;南至:眺山营村地;西至:眺山营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眺山营村地、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2.236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2017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南陵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
(东至:保定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保定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南陵山村地、南陵山村建设用地;北至:南陵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317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