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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又一小区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收取,引业主不满!

保定特价租房2018-11-16 23:12:51

来源:保定关注

近日,家住保定市天威西路哈罗城小区的许多业主向记者反映称,该小区物业公司在供暖前“捆绑”收费,要求业主必须先交物业费,否则不收取暖费。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不交物业费,不收取暖费

据哈罗城小区业主介绍,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河北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每年年初业主要向物业公司交全年的物业费。2018年,业主们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所以一直未交物业费。供暖前,业主向小区物业交取暖费时遭到了拒绝,原因是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

1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哈罗城小区。一位业主说:“去年物业公司就没有好好供暖,室内温度也就十五六度左右,夜晚起来上厕所还得穿上大衣。今年我们很担心还是去年的情况。”

物业:拖欠物业费影响到公司运营

随后,记者和几位业主来到河北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就“捆绑”收费和供暖质量进行采访。

物业公司负责人称,“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每年年初,业主要交本年全年的物业费。现在还有许多业主没有交物业费,欠费已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就不收取暖费。”

对于交了钱能否保障供暖质量一事,该负责人称,“这个保证不了。我们每年从热力公司购买蒸汽,收上来的取暖费根本就不够支付供热费用,每年我们在取暖这块儿都是亏损的,能买多少蒸汽热量就供多少。”

进展: 物业承诺不再捆绑收费

据了解,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在2014年8月印发的《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热费收取由供热单位直接管理到户,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交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

发稿前,经保定市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协调,物业公司书面承诺:在业主没有补交物业费的前提下,可以先收取暖费,保证室内温度达到规定温度以上。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你家小区物业也是“捆绑”收费吗?

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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