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改委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的分时电价政策。根据通知,新的政策明确了夏季、冬季和其他季节的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并对市场化电力用户的执行方式做出了规定。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公司将组织解读电价政策并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峰谷分时电价的平稳实施。
保定市发改委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的分时电价政策。根据通知,新的政策明确了夏季、冬季和其他季节的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夏季时段划分为低谷0—8时,平段8—15时、23—24时,高峰15—19时、22—23时,尖峰19—22时;冬季时段划分为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17时、19—24时,尖峰17—19时;其他季节时段划分为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24时。浮动比例方面,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通知还规定了市场化电力用户的执行方式,要求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实行分时段签约,并明确申报用电曲线和各时段价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公司将组织解读电价政策,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峰谷分时电价平稳实施。